海沙淡化设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如下: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审核批准施行;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2年;
3.《国家海洋局关于全面实施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知》(国海管字〔2012〕895号);
4.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8〕108号);
5.《建筑及市政工程用净化海砂》(JG/T494-2016);
6.国家现行各专业设计规范、法规(分见各章节);
7.项目单位及设备商提供的其它基础资料;
8.国家公布的相关设备及施工标准。
海沙淡化设备项目实施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部门海沙淡化设备有关文件的精神,充分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的潜力,加强企业内部各功能体系的完整配套,以节约固定资产投资。
2.坚持生产可行、技术先进、节约投资,以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采用国内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建设起点高、产品质量好的海砂净化项目。
3.总体规划要考虑公共功能分区、风向、交通组织、排水组织,土方量、环境美观及生产安全等因素;海沙淡化设备厂区内部配置,要按生产特点,合理布置,同时考虑公共建筑的采光、通风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震等安全要求。
4.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把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放在重要位置加以考虑,积极采取节能措施,选用运行可靠的节能海沙淡化设备,充分利用水资源,搞好循环利用,提高水的利用率。
5.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三废”治理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三废”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做好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确保劳动者的健康。
6.充分利用海沙淡化设备项目建设单位所掌握的生产经验、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改进工艺,力求生产项目投资少、收效快、质量高。